岳阳县水利局的岳阳县乌江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测)设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县乌江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阶段勘察(测)设计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提交初步设计审定稿(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要求供应商具备: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未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资质延续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政府工程、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本采购文件的资质要求,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负责获取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2)联合体需提供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分工。联合体牵头人在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项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注: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附件)。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5日,08: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招标文件。
n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网址:)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