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市联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悦晖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二次调整)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局对“悦晖园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或申请听证:
方案概况:主要调整为:①编号1座建筑由22层调整位21层,编号3座建筑由21层调整为22层;②编号1-3座建筑由以60-14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调整为调整由以90-120平方米的户型为主,减少户数20户;③编号2座北侧双层机械停车位调整为4层机械停车位房产开发,编号3座北侧双层机械停车位调整为4层机械停车位,共增加停车位37个;调整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建筑密度33.04%,容积率5.6,绿地率25.16%,停车位147个。其他详见公示图。
有效期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书面意见请送(或邮寄)阳春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原阳春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大楼)。